宜黄:严把“四关”规范招投标行为
今年以来,宜黄县在规范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实行专人、专职、专责,严把审核关、评标关、公示关、监督关,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运作。截止目前,今年来,全县共受理各类招投标项目129项,交易额达1.6亿元。
一是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核招标单位是否有项目审批部门的批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代理资质、招标文件是否有歧视性的资质要求、评标办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坚决杜绝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防止招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
二是严把评标关。每一个工程开标前1小时,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办、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评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评标过程中实行全封闭,要求所有评委关闭通讯工具,依法独立公正评标,排除各种干扰。评标结束后,要求评委遵守保密规定,不带走评标室的任何资料,不透露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三是严把公示关。每个项目招标前均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每个项目评标结束,当场宣布3名中标候选人,并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把监督关。该县招标办对各类招投标项目进行综合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行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投标活动进行纪律监督,保证整个招投标行为公正、公平、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