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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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相关部门规划的审核;实施报省、 市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直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复议。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土地整治工作,对耕地开发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指导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和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和指导土地收购 储备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筹集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代表县政府适时收购储备土地;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资产和市场;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按规定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依法对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实行监督管理,协助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监督和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九)承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责任;组织国家、 省、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 (十)承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依法对测绘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县本级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的保护;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县外组织、个人来宜测绘事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管理和使用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 (十二)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三)直接行使对乡(镇)国土资源的管理、合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二)法规监察股; (三)用地管理股; (四)地籍管理股; (五)矿产资源管理股; (六)地质环境股; (七)财务统计股; (八)行政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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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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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林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陈贵根 党组副书记 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土地整理中心 罗贤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地矿股、财务、安全工作 黄寿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地籍股、招商引资、地产公司工作 黄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工作 黄韶聪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协助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工作 黄贵明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用地股工作 吴小蓓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监察室工作 赵志勇 党组成员、地质环境(矿产资源)股长 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地质矿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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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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