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经市财政、商务部门研究,并请示省财政厅、商务厅同意,自2011年4月11日起分阶段,对家电下乡补贴逐步取消网点垫付办法,实行集中直补农民模式,即:由销售网点集中收取农民的申领补贴资料(含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账号、发票、标识卡等),统一送到属地财政所或财政集中兑付点办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一卡通存折。
本办法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临川区、南城县、金溪县;实施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家电下乡工作结束。
第二阶段:其他各县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实施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家电下乡工作结束。
抚州市财政局 抚州市商务局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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